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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梅尧臣及其他

2000-05-24 来源:中华读书报 张金耀 我有话说

近阅《中华读书报》4月26日第3版所刊包立民先生《尹瘦石书联》一文(以下简称“包文”),得知包先生与尹先生订交有年,并蒙尹先生两度为其书联。我对绘事一无所知,自然不敢置喙。不过,包文花费多半篇幅来阐释两副对联的“微言大义”(其实只要稍作交待即可),涉及到某些古典文学知识,碰巧我对古典文学尚略知一二,觉其文中颇多错讹。兹择其要者,稍加举正。

包文自称两联“联句都是我集的”,如此说来,则两联均应为集句联。集句联是集用成句以为联语的一种特殊形式,作为材料的成句一般采自不同的作品,亦间有采自同一作品者,但两组对句在原作品中须有一定的间隔。包文中第二联勉强算得上是集句,而第一联则断断不可称为集句,因为它是黄仲则著名的《杂感》诗(见《两当轩集》卷1)的颈联,本已是联,何劳再集?这种形式实为摘句,多见于古代诗话中。

包文中引文错漏甚多。第一联本应作“十有九人堪白眼,百无一用是书生”,但包先生将前句误引为“十有八九皆白眼”,“九人”与“一用”均为数量结构,正好相对,而“八九”如何“对得住”“一用”?第一联“吾之修史犹猢狲入布袋矣!君于仕途若鲇鱼上竹竿邪?”当出自欧阳修《归田录》卷2,文曰:

其(梅尧臣)初受敕修《唐书》,语其妻刁氏曰:“吾之修书,可谓猢狲入布袋矣。”刁氏对曰:“君于仕宦,亦何异鲇鱼上竹竿耶?”闻者皆以为善对。

“书”与“宦”文字雅驯,且平仄相协,不知包先生为何硬要改为“史”与“途”。接下来包文引欧阳修《梅圣俞诗集序》(见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42):“昔王文康公尝见而叹曰,二百年无此作矣。虽知之深,亦不果荐也。”却将最后一句误为“亦果不荐也”,语意不明。

包文在申论欧阳修当日的显赫地位时引用了苏辙的《贺欧阳副枢启》(见《栾城集》卷50),原文为:“位在枢府,才为文师。兼古人之所未全,尽天力之所难致。文人之美,夫复何加?”包文将“文师”误作“人师”,“何加”误作“如何”,且脱漏“文人之美”四字。苏辙撰此文以祝贺欧阳修升迁(这是旧时官场的惯例),文中恭维欧阳修盖过了汉代的贾谊、陈平和唐朝的韩愈、裴度,他们四人或才高而不遇,或位显而无文。欧阳修则二者兼备,既是文场宗师,又居政坛要职,达到了文人处世的至高境界(“文人之美,夫复何加?”)。倘若只看包先生的引文,如何能明白苏辙这般意思?

包文称梅尧臣是“宋代西昆诗体开派大诗人”。可是,当杨亿、刘筠、钱惟演几位“西昆体”的台柱在京城酬唱正欢时,年方数岁的梅氏还在宣城老家玩泥巴呢,这“西昆体”如何轮得到他来开?更重要的是,“西昆体”标举靡丽,梅氏偏偏唱反调地提倡平淡,他是“西昆体”的“掘墓人”,却被包先生当成了“开山祖”——不过,梅氏还确实是位“开山祖”,但不是“西昆体”的“开山祖”,而是宋诗的“开山祖”(见刘克庄《后村诗话》前集卷2),因为“西昆体”只能算是晚唐的尾巴,而梅尧臣他们才是宋诗的先驱。

梅尧臣字圣俞,这是不难查得的事实。不过包文中五处提及梅尧臣字的地方(含引文)一律均作“俞圣”,倘说包文释“宛陵”夹注“宣城”错成“宜城”可能是手民误植的话,则如此一致的错误只能怪包先生自己犯迷糊了。尤令人不解的是,包文交待其引《梅圣俞诗集序》乃据《古文观止》,但四处引文(包括篇名)都写成“俞圣”,不知包先生手头用的是哪种劳什子版本的《古文观止》?况且《古文观止》只是一部晚出的古文普及选本,根本不宜作为征引出处。

包文称欧阳修未曾举荐梅尧臣(此乃凭虚之论,说详后),“退一步来说,梅尧臣果真当上了朝廷命官,当上了歌德派诗人,那末梅尧臣还可能是原来的梅尧臣吗?”据欧阳修《梅圣俞墓志铭》(见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33)、《宋史·梅尧臣传》等记载,梅尧臣当过桐城、河南、河阳三县主簿,建德、襄城两县知县,忠武、镇安两军节度判官,国子监直讲,尚书都官员外郎等职,这些官职难道不是朝廷任命,而是梅氏自封的?

包文中还隐藏着两个不易察觉的大误。一是说“没有人(包括欧阳修在内)举荐”梅尧臣(当然包文后面也提到欧阳修举荐梅尧臣预修《新唐书》事),可实际上许多人(包括欧阳修在内)都曾多次予以举荐。《宋史·梅尧臣传》曰:“大臣屡荐宜在馆阁,召试,赐进士出身,为国子监直讲。”此传系据《梅圣俞墓志铭》等编成,此墓志铭写于梅氏卒后次年,是研究梅氏生平最为重要的材料,其对梅氏被荐言之颇详:

初在河南,王文康公(王曙)见其文,叹曰:“二百年无此作矣!”其后大臣屡荐宜在馆阁,尝一召试,赐进士出身,余辄不报。嘉?元年,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列言于朝曰:“梅某经行修明,愿得留与国子诸生讲论道德,作为雅颂,以歌咏圣化。”乃得国子监直讲。三年冬,?于太庙,御史中丞韩绛言:“天子且亲祠,当更制乐章以荐祖考,惟梅某为宜。”亦不报。

这里提及三次举荐,其中第二次由赵概等十余人出面,这十余人里就有欧阳修,联名推荐信《举梅尧臣充直讲状》即由他执笔(见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110)。除此三次以外,嘉?二年(1057),欧阳修与韩绛、王?、范镇、梅挚五人知贡举,梅尧臣被举为小试官(相当于后世之同考官),见《归田录》卷2。苏轼即于此科中式,他的名文《刑赏忠厚之至论》就是先由梅尧臣发现、推荐给欧阳修的,事见叶梦得《石林燕语》卷8、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8。次年,欧阳修上书宰相韩琦,希望他能将梅氏“荐之馆阁”(见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144),但此事好像并无下文,于是欧阳修才把梅氏拉来一起编纂《新唐书》。包先生的无人举荐梅氏的结论大概是依据《梅圣俞诗集序》中“世既知之矣,而未有荐于上者”而得。是此序中只有自“其后十五年”起的一小段文字写于梅氏卒后次年,其余部分则写于十五年前的庆历六年(1046)。梅氏因叔父梅询荫,当过几任地方官,只到皇?三年(1051)才首次被荐于上,赐进士出身,改太常博士。欧阳修当然没有预测的本事,包先生却有误读的事实。

另一大误是包文称“要说当时欧阳修地位也不低了,官至枢密副使、参知政事,……如此高位的欧阳修对如此深知的老友(张按,指梅尧臣)都不举荐,还有谁来力荐?”以为欧阳修居此要位是在梅氏生前。事实是,梅氏卒于嘉?五年四月,而欧阳修官拜枢密副使、参知政事则分别是在同年十一月和次年八月(见《辞枢密副使表》、《辞参知政事表》题下小注,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91),已是梅尧臣身后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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